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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行业新闻   加入时间:2017-10-17   返回首页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除线索明显涉嫌偷逃骗抗税和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直接立案查处外,其余所有待查对象均须从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通知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部署要求,以及李克强总理在2017年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税总发〔2015104号文件印发)等文件要求,确保年内实现税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目标,就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不断加大随机抽查工作力度,确保今年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除线索明显涉嫌偷逃骗抗税和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直接立案查处外,其余所有待查对象均须从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对重点抽查对象,每年随机抽查比例20%左右;对非重点抽查对象,每年随机抽查比例不超过3%;对非企业纳税人,每年抽查比例不超过1%;对列入随机抽查对象异常名录的企业,加大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概率和频次;对新产业、新业态、初创企业、小微企业,要以风险导向下的定向抽查为主,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

    各级税务机关要对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施动态管理。要加强重点抽查对象名录库企业信息数据的实时监控,及时掌握企业变动情况,做好信息维护,开展数据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要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动态管理为抓手,摸清稽查队伍家底,通过重点培养、分类使用、有效管理,不断提升稽查干部队伍建设水平。

    国税、地税机关要建立税务稽查联合随机抽查机制,共同制订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双方共商重点抽查对象,实施联合稽查,同步进户执法。在履行各自执法程序的基础上,协作开展查处工作。要及时互通查处情况,商讨解决疑难问题,准确定性处理。通过执法适度整合,减轻企业负担,优化纳税服务,获得纳税人的认可和支持,实现“1+12”的综合效应。

    通知明确,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利用税务总局统一开发的金税三期税务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开展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实现全过程跟踪记录,做到运行透明,痕迹可查,效果可评,责任可追。要逐步完善双随机平台各类数据信息,包括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集团成员等。对于双随机平台上线前,2017年已经开展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的,相关单位应做好信息补录工作,确保完整展现全年随机抽查工作情况。

    通知明确,各级税务机关要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以及地方政府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统一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查处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国税、地税机关开展联合随机抽查的,可统一对外公开。将随机抽查发现的存在严重税收违法行为的稽查对象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扩大执法社会影响,提高税法遵从度。(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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