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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就IASB发布的会计政策披露征意见
行业新闻   加入时间:2019-10-16   返回首页
 

发布《关于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会计政策披露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公告称,20198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会计政策的披露——对〈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列报〉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务公告第2号:就重要性作出判断〉的修订建议(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全球公开征求意见。

为深入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推动我国会计准则持续国际趋同,请贵单位组织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并于201911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财政部会计司。财政部会计司将在整理、汇总和分析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反馈中国的意见。同时,财政部会计司鼓励各单位以自身名义直接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反馈意见。

征求意见稿的英文全文和中文简介可在财政部会计司网站(http://kjs.mof.gov.cn/)的“工作通知”栏目下载。中文仅供参考,与英文不一致之处请以英文为准。反馈意见不限于征求意见稿所列问题,并请注意结合我国具体情况。

主要内容

IASB建议将《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列报》中关于主体披露其重大的(significant)会计政策的要求修改为披露重要的(material)会计政策。此外,IASB建议对《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列报》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务公告第2号:就重要性作出判断》进行相关修订,以助于主体运用重要性概念进行会计政策披露。

征求意见的主要问题

问题一:IASB建议修订《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列报》第117段,要求主体披露其重要的会计政策而非重大的会计政策。您是否同意该修订建议,如果不同意,请提出您的建议及其理由。

问题二:IASB建议在《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后的第117A段中指出,并非所有与重要的交易、其他事项或情况相关的会计政策,其本身均对主体的财务报表而言是重要的。您是否同意该修订建议,如果不同意,请提出您的建议及其理由。

问题三:IASB建议在《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后的第117B段中列举主体在何种情形下可能认为一项会计政策对其财务报表是重要的示例。您认为IASB提出的示例对描述此类情形是否准确且有帮助?如果并非如此,请提出您的建议及其理由。

问题四:IASB建议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务公告第2号:作出重要性判断》中增加两个示例以说明在会计政策披露中如何运用重要性概念。您认为示例有用吗,是否能够有效说明重要性概念在会计政策披露中的运用?如果并非如此,请提出您的建议及其理由。

问题五:在IASB建议的修订中,是否有难以理解或翻译的措辞或术语?

问题六:您是否对征求意见稿中的建议有其他意见?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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