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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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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推广"首违不罚""柔性执法"更进一步
行业新闻   加入时间:2021-01-26   返回首页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国务院常务会议近日明确,税务领域将推广“首违不罚”制度。纳税人首次发生的、情节轻微能够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部分违法行为,可以依法免予处罚。需要看到的是,“首违不罚”、综合执法、信用监管等一系列“柔性执法”手段和理念正在让市场主体受益。

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税务领域将推广“首违不罚”制度。日前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也提出,今年的一项工作重点就是坚决防止和纠正粗放式执法,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数量庞大的纳税人将从中受益。

事实上,从去年81日起,长三角地区已率先开始执行统一的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和申报、发票类统一处罚裁量基准。这当中有两个关键点,一个是区域统一,一个是首违不罚”+“同事同罚。这就意味着,对于长三角的市场主体来说,一定条件下的税务轻微违法行为可以免予处罚,不同地区的税务执法也有了统一的度量衡

具体有何实践?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毛杰告诉记者:“前不久宁波一家企业11月税款超期没有申报。企业财务找到主管税务部门,解释超期未申报的原因是财务人员变动,业务没有衔接好。因为这是这家企业年内首次发生未申报的情况,而且及时完成补报,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所以主管税务机关作出了不予处罚的决定。我们还了解到,这家企业从事跨区域项目经营,前一阶段在上海和江苏都有项目在投标,首违不罚保障了这家企业的纳税信用,也保住了这家企业的投标资格。

在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马亮看来,在把握刚性底线的前提下,“首违不罚”制度在税务、市场监管、交通等领域推广,是政府“柔性执法”理念的落地。“现在的行政执法更加凸显执法的出发点是为了保护市场主体,而不是单纯为了罚款和处罚。因此,‘首违不罚’对市场主体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也有利于廓清政商关系和优化营商环境。”

“首违不罚”只是“柔性执法”的一个侧面。马亮认为,综合执法、信用监管等都是这几年来呈现出的一些可喜进步和变化。“比如综合执法日益推广,城市综合执法队伍可以一专多能地联合执法,避免了多头执法对企业的反复干扰。行政执法也越来越凸显出信用监管和智慧执法的理念,并使企业参与到执法过程中,使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增强。”

  (来源:央广网  作者:刘柏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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